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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中秋和国庆期间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编辑者:123456    2012/9/25 11:24:00    点击:2067

尊敬的客户: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9月29日至10月7日休市),为了防范市场风险,现将有关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交易所保证金调整方案,我公司定于9月26日结算时起调高相关品种保证金比例,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螺纹钢、线材铜、铅、锌、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燃料油、黄金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6%,铜、橡胶、白银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8%;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粕、豆油、棕榈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


  郑州商品交易所:强筋小麦、硬冬小麦、早籼稻、菜籽油、甲醇、棉花、白糖、PTA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


  二、9月27日结算时起,各交易所将对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黄金、螺纹钢、线材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铜、橡胶、锌、铅、燃料油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白银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油、豆粕、棕榈油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调整为7%;


  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调整为6%。
 

  三、2011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焦炭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调整为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其余品种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比例。 


  四、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较高的执行。
 

  本次放假时间较长,影响期货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中秋、国庆假期愉快。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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