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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清明节”休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通知

编辑者:    2012/3/27 17:14:27    点击:1686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清明节休市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4日,4月5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为防范休假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本公司决定从2012年3月28日结算时起对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黄金合约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2%,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合约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3%,铜合约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4%,橡胶合约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7%;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合约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按9%收取,大豆、豆油、豆粕、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合约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早籼稻、普通小麦合约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硬白小麦、强筋小麦、甲醇、白糖、菜籽油、PTA合约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2%。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清明节期间各品种涨跌板幅度为: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2012年3月29日未出现单边市,自当日结算起,铝、黄金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6%,铜、锌、铅、天胶、螺纹钢、线材、燃油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7%;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12年3月29日结算起,大豆、豆二、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6%,玉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5%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2012年3月29日结算起,棉花、早籼稻、普通小麦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5%,PTA、菜籽油、甲醇、白糖、强麦、硬麦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6%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2012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正常。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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