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者: 2011/12/1 10:18:18 点击: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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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12月2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2%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6%;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