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请各位客户于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15:00以前,将AL1112、CU1112、ZN1112合约的持仓分别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AU111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WRr1112、RB111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FU1112合约的自然人持仓于11月25日收市前调整为0手。
根据大商所,郑交所的交易规则,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112合约进入交割月(注:法人户整数倍基数:棉花为8手、焦炭为10手)。
若违规交易所将强平,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