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如果您与其他期货账户之间存在各交易所通知和指引内容中所认定实际控制关系的(包括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被他人实际控制),请您按规定到我司领取并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或《合规声明及承诺书》。我司将您申报的有关信息、材料提交至交易所报备。申报要求如下:
1、开户人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并于2011年4月12日前提交至我司。
2、在实际控制关系发生变更时,开户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我公司向交易所主动申报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
3、交易所对日常监控中发现的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尚未申报的账户,将向开户人进行书面询问。如相关开户人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应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申报。如相关开户人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签署《合规声明及承诺书》。交易所将对相关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确不属于实际控制关系的,交易所将对相关账户进行正常管理;对于事实、理由不充分的,交易所将相关账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4、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但不如实申报相关信息、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不协助报备工作的开户人,交易所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相关业务等措施。
特此通知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