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489.38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377.38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112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732.43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31.56%;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3756.95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68.44%,其中:登记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644.95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112亿美元。
从债务构成情况看,2010年末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中,贸易信贷占56.22%,贸易融资(如银行为进出口贸易提供的信贷支持)占21.74%,二者合计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8%,主要与我国近年来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密切相关。由于贸易信贷及贸易融资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为背景,不会额外增加外债风险。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1353.33亿美元,占40.07%;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095.76亿美元,占32.44%;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81.44亿美元,占14.26%;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387.94亿美元,占11.49%;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57.89亿美元,占1.71%;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1.02亿美元,占0.03%。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2701.08亿美元,占79.98%,所占比重较2009年末上升5.56个百分点;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676.30亿美元,占20.02%。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0.41%,比2009年末上升2.65个百分点;日元债务占8.56%,比2009年末下降3.33个百分点;欧元债务占4.41%,比2009年末下降1.97个百分点;其他债务包括特别提款权、港币等,合计占比16.62%,比2009年末上升2.65个百分点。
从投向看,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余额中,投向制造业的为457.43亿美元,占22.71%;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为256.56亿美元,占12.74%;投向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为172.99亿美元,占8.59%;投向房地产业的为106.59亿美元,占5.29%;投向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为81.79亿美元,占4.06%。
2010年,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421.75亿美元,同比增加197.3亿美元,上升87.90%;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271.83亿美元,同比减少70.03亿美元,下降20.48%;支付利息30.07亿美元,同比减少6.22亿美元,下降17.14%。
据初步计算,2010年我国外债偿债率为1.63%,债务率为29.25%;负债率为9.34%;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13.19%,均在国际标准安全线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