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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基础知识(五)—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解读

编辑者:123456    2017/8/28 9:39:00    点击:4341

 

 

反洗钱基础知识(五)

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解读

法律依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知识点列举: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问题

答案

遵循原则

“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

期货公司需要识别的客户范围

 

1.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2.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

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3.交易目的

投机、套期保值。

 

 

销户

  1. 期货经纪合同原件
  2. 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客户身份识别的时间

客户办理业务的同时

客户身份识别的内容

开户

1.自然人客户:

﹠核对开户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存档。

﹠登记开户人的身份基本信息。

﹠采集并保存客户的影像资料。

﹠自然人客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2单位客户

﹠核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授权文件。

﹠核对开户代理人的身份。

﹠对客户出具的文件进行核对、登记,并将上述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存档。

﹠采集并保存开户代理人的影像资料。

销户

﹠期货经纪合同原件。

﹠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客户身份识别中需登记的身份信息内容

自然人:

﹠ 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 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法人、其他组织、个体:

﹠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 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客户委托代理人的情形

Ø 应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

Ø 对被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Ø 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Ø 登记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

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

Ø 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

Ø 客户超出合理期限且无合理理由未更新——中止办理

需要重新识别的情形

 客观情形:

Ø 要求变更身份资料中相关项的;

Ø 与有关部门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Ø 先前已经提供的相关信息与金融机关新掌握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需要金融机构判断的情形:

Ø 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Ø 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Ø 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禁止性规定

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

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非柜台式服务时的识别义务

非柜台方式的服务是指利用电话、网络、自动柜员机以及其他方式为客户提供的服务;

非柜台方式的服务同样负有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应实行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手段,强化内部管理程序。

身份识别中的可疑报告

报告情形:

Ø 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

Ø 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

Ø 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

Ø 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

报告程序:

﹠参照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程序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划分标准

l 客户特点/账户属性;地域、业务、地域、身份、业务、行业、资金规模、交易行为;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

l 风险划分标准应报送中国人民银行。

划分后的工作:

Ø 持续关注,适时调整风险等级

Ø 定期审核客户信息,风险等级较高客户/账户审核更严

Ø 风险等级最高的至少每半年审核一次。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问题

答案

需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范围

l 客户身份信息、资料

l 反映金融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需保存的交易记录范围

Ø 每笔交易都要保存

Ø 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

Ø 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

客户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时间

通常:20年

﹠有关开户、变更、销户的客户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

﹠业务中形成的交易指令记录、交易结算记录、错单记录、客户投诉档案以及其他业务记录的档案应当至少保存20年

例外:

﹠有关期货交易有争议的应当保存至该争议消除时为止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更长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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