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在2012年底—2014年8月期间,朱某、杜某夫妻两以扩大玩具厂经营规模及经营外贸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及赠送汽车、房子为诱饵多次向许应珍等十多名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集资诈骗,集资诈骗金额总共多达3280万。朱某、杜某夫妻利用诈骗所得用于生活挥霍及购买私彩,最终造成无法反还投资者本息。
作案手段
1.成立公司、虚构项目。杜某、朱某以个人名义分别成立了儋州巧巧欧典装饰有限公司文化北路分公司及儋州广兰贸易有限公司做为幌子,向外声称其与广东汕头方面经营玩具厂生意利润可观。
2.装饰身份、热情招待、高利诱惑。杜、朱两人经常更换名车、请客吃饭、并以高额利息及赠送汽车、房子为诱饵,迷惑投资者后,联续不断滚雪球似的借款。
3.教唆发展下线,扩大规模。杜、朱两人教唆、放任许某、孙某、叶某、李某等投资人再向其各自的亲戚朋友,生意伙伴等不特定人群集资借款,将集资借款得来的资金投向杜、朱所说的玩具厂外贸生意中,造成受害人群众多,社会影响很大。
案件查处
2014年9月23日,儋州市公安局将此案立为“9.23”集资诈骗案进行侦查;2014年10月,杜某被刑事拘留;2014年11月执行逮捕;2015年4月朱某被刑事拘留,2015年4月执行逮捕;2015年5日起诉杜某、朱某。杜某、朱某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件警示
朱某犯罪团伙,先是以扩大玩具厂经营规模为由诈骗集资,再以经营外贸生意等招式想不特定人群集资借款“拆东墙补西墙”,用今天集资的钱还昨天的债,最终形成资金“黑洞”。“高额回报”这个诱饵,是非法集资者屡试不爽的“绝招”。在高额回报的“钱景”面前,许多人将自己的血汗钱投进了所谓的“项目”。结果,等待投资人的不是高额回报,而是集资款化为乌有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