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海南恒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一起涉及广东、河南、河北、黑龙江、江苏等省,涉案金额10亿多元的特大非法集资案件,也是海南省侦办的最大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犯罪嫌疑人谭某、贾某利用在海南注册的房地产公司,以投资海南房地产项目名义,通过河南、江苏、河北等地的中介投资公司,以支付10-25%的中介手续费和被集资群众5%-6%的高息为诱饵,向当地不特定群众进行非法集资,受害群众上万人。2011年12月28日,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2016年4月1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
作案手段
谭某、贾某以海南恒宇公司或海南恒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海南省房地产项目的名义,通过外地投资公司及个人以承诺回报每月5%-6%的高额利息的形式,在河南、河北、江苏、湖南、山东等地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为躲避集资参与人的追讨及公安机关的抓捕,谭某、贾某分别支付报酬让他人为其各伪造了一张虚假身份证。
案件查处
2012年2月25日和2012年10月24日,我省公安机关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谭某和贾某,冻结涉案资金1亿多元,查封了52242.32平方米土地。2016年4月1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谭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贾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案件警示
理性面对高利诱惑。非法集资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其之所以能够滋长蔓延,主要原因一是不法企业以高额回报诱骗群众参与,二是群众对非法集资性质认识不足、投机暴富心态作祟。面对高利诱惑,社会公众要摆正心态,理性分析。
摒弃从众心理。本案参与集资人员达上万人,不少人参与集资的原因是看到其他人参与并且获得了高额利润,于是纷纷加入,甚至借钱参与。盲目的从众心理,往往付出惨重的代价。